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鄯善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指导价的通知》(鄯政发改〔2024〕102号)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缓解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鄯善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指导价。
二、如何区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的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哪些?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或占用建设单位、业主共有及业主自购的车库、车位,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
车位租赁费:指业主、物业使用人租赁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权车库、车位所交纳的费用。
场地占用费:指业主、物业使用人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车库、车位所交纳的费用。
停车服务费:指购买车库、车位使用权(或拥有长期使用权)的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公用部位保洁、车位所缴纳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只能向业主收取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中的一项,不得重复收取。
四、住宅小区内停车收费如何收费?
住宅小区内停车收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免优政策有哪些?
1.临时进入住宅小区(含地下、地面车位)的社会车辆实行计时收费,3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含3小时),超过3小时按照1元/小时·车收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元。
2.免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应急处突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殡葬车以及其他执法执勤车辆。
3.支持给予新能源机动车95折优惠的停车服务政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六、停车收费如何收取?
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并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及收益的用途等,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并通过合同约定停车服务费报酬水平。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议按照规定的浮动幅度调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应当报告临时代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调价工作。
七、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公示哪些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15消费维权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政策咨询电话:0995-8686532
- 相关链接:关于鄯善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指导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