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0 12:41         文章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鄯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压舱石”。《鄯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鄯政办﹝2009﹞76号)2009年出台以来,在健全粮食储备运作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原《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储备粮的管理为加强鄯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同时兼顾对储备成品粮油的管理,重新制订了《鄯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强化县级储备粮管理体系,确保储备粮的数量准确无误、质量良好且存储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并提高政府对于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三、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制定过程中,征求了财政审计、农发行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同时对《办法》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4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次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计划,规范储备粮实施步骤、储备品种与成本核算等;

第三储存,设定企业承储条件、职责义务和禁止行为等;

第四轮换,规定储备粮轮换年限、架空期与轮换方式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规定管理贷款资金、利息与期限及费用补贴标准等;

第六章动用,阐述县级储备粮动用条件与流程等;

第七章监督检查,界定职能部门权责等;

第八章法律责任,列出违法行为与相应处罚措施等;

第九章附则,明确办法解释部门与实施期限。

五、主要特点

一是《办法》在对储备粮管理的同时,兼顾对储备成品粮油的管理。

二是《办法》提出,县级储备原粮轮换年限一般为小麦不超过3年县级储备成品粮油轮换应当采取常储常新的轮换方式

三是《办法》对储备粮和储备成品粮油费用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并要求据实、足额进行拨付。

四是《办法》结合当前实施的政策性粮食法律、法规和实际,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具备条件、管理要求、禁止行为、轮换方式等进行了完善,对动用储备粮的情形、方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粮食日常监管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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